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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條款和取消政策

住宿條款和取消政策

關於預約

僅接受同意以下規約的人預約。請務必確認。

入住/退房

  • 入住時間如下。日落後林間道路將變暗,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性,請在下午7點之前來場。
  • 預約炭火晚餐需要在6點之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比預約郵件確認後的入住時間晚的話,當天也請務必聯繫我們。
  • 若沒有事先聯繫無法在下午7點之前入住的話,當天的飯店設施可能會關閉,而無法入場。
    ※在這種情況下也會產生取消費用,請留意。
  • 如果不使用炭火的話,可以在晚上8點之前辦理延遲登記手續。(延遲入住追加費用:含稅3300日圓)
※延遲入住所追加的1小時期間僅能使用空氣房。
入住 14:00-19:00
退房 10:00
延遲退房 ※ 11:00

※ 延遲退房費用:¥3,300

※下午7點以後的入住將成為延遲入住,客人將支付3,300日圓的延遲入住費用。

使用條款和條件

  • 9歲以下的人不能來度假村,也不能逗留。
  • 10歲以上的人可以住宿,但請在有成年人的陪同下行動。
  • 最大收容人數包括孩童在內,一組最多6人。超過人數上限的客人,需另外支付每位55000日圓的違約金。

空間租賃的使用條款

  • 和住宿相同的入住/退房及規約。
    請務必確認後再預約。
  • 請按照以下步驟預訂。
    ①與通常的住宿預約一樣,通過預約系統進行預約。
    ②向諮詢郵件地址發送“作為空間租賃使用”的內容。

晚餐報到/離場

  • 炭火晚餐的最後受理時間是住宿日的前一天。
  • 如果您要預訂炭火晚餐的話,需要在18點之前辦理入住手續。另外,炭火晚宴的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也如下表所示。
  • 考量到不影響其他客人,21點以後請所有的客人在預約的樹屋或空氣屋內飲食。
入住 到18:00
炭火晚宴開始時間 17:00-19:00
炭火晚宴結束時間※ 21:00

※ 派對-甲板的使用也到21點

※未訂購住宿和晚餐,僅參觀的客人禁止進入度假區。

晚餐使用條款

  • 使用炭火晚餐的派對甲板是本度假村的餐廳空間。請一邊欣賞森林的聲音一邊享受美食。
  • 因為是其他房間的客人也可以使用的共同空間,所以請不要在派對甲板上使用揚聲器。
  • 根據強風和雨等天氣原因,樹全工作人員判斷不可能炭火的情況下,我們會提供食材,請在室內烹飪。

關於晚餐預約的注意事項

  • 預約完成後自動發送的郵件中,附有關於住宿詳情需求的問卷調查連結。請在住宿的7天前回答此需求問卷。
  • 低於住宿的4天前回覆的話,有可能無法滿足晚餐和活動等的要求。敬請見諒

取消政策

僅接受同意以下規約的人預約。請務必確認。

取消住宿的規定

  • 取消費用如下。
抵達的8天前 全額退款
抵達日的2天~7天前 50%
抵達日的1天前~當天 不能退款
※ 天數的計算方式: 抵達日前1天視為1天前,標準時間以日本時間為準。

免除住宿取消費用的特殊事由

  • 入住當天,氣象廳發布了名護市相當於3級警戒級別的特別警報命令時
  • 入住當天預定使用的鐵路、飛機因自然災害而免除取消費用(無儲值)的情況
  • 入住日預定使用的高速公路、主要國道封鎖等物理無法到達旅館的情況

活動取消政策

  • 以日本標準時間為準,您需支付取消費用。支付的費用請參照各自預約的活動的詳細頁面。
    查看活動頁面
  • 由於颱風、豪雨、暴風等原因,判斷不可舉辦的情況下可以免費取消。
  • 取消空間租賃的規定和取消住宿的規定一樣。

晚餐預約的取消政策

  • 針對取消的晚餐訂單總額,您需支付以下費用。
晚餐的前一天 50%
晚餐當天 100%

隱私保護政策

 

「Treeful Treehouse Sustainable Resort(以下稱為『本飯店』,是由Treeful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及擁有的度假村總稱)認識到作為一家處理本飯店所提供服務之個人資訊(根據以下所定義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第2條的含義,以下稱為『個人資訊』)及特定個人資訊(根據以下所定義的My Number法第2條第8項的含義,以下統稱為『個人資訊等』)的企業,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為遵守個人資訊保護相關法律、其他適用的法令和適用的指導方針(以下統稱為『法令等』),特此訂立以下隱私政策(以下稱為『本政策』)。」

1.遵守法令等

本飯店在處理個人資料等時,稱為“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律”(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中用於識別特定個人的號碼的使用等相關法律”(以下稱為“MyNumber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指南及本隱私政策。此外,本隱私政策中用語的定義,除非有其他特別規定,否則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

2.個人資料等的取得

  1. 本飯店應通過適當、公正的手段獲取個人資料等,除法令允許例外處理的情況外,將預先明示或公開使用目的,或取得後迅速通知或公開。關於預先公佈的個人資料的利用目的,請看下一項規定的“利用目的”。

(2) 本飯店取得的個人資料等範圍不超過達到使用目的所需的限度。

(3) 本飯店在獲取需要考慮的個人資料時,除依法允許例外處理的情況外,應事先取得客戶同意。

3.關於獲取的個人資料及其使用目的

本飯店將根據其使用目的使用從客人那裡獲得的個人資料。

  1. 關於使用本飯店的目的,通過郵件、電話、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與客戶取得聯繫。
  2. 為客人提供有關本飯店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資訊
  3. 使用情況的管理等,本飯店內部業務推進的目的(包括在取得同意後向第三方提供、伴隨業務委託的提供)
  4. 為改善我們的服務和產品提供分析的目的
  5. 為您介紹本飯店的服務及商品的目的
  6. 其他符合上述各專案的或與之密切相關的目的

4.安全管理措施

飯店致力於確保您的個人資料的準確和細緻入微,並採取必要且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護未經授權的訪問、篡改、泄露、滅失和損毀。本飯店採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以下事項:

・基本方針的制定

為了確保個人資料的恰當處理,制定了遵守相關法令、指導方針等、提問窗口等的基本方針。

・關於個人資料等處理的規程的整備

關於取得、使用、保存、提供、廢棄等各個階段的處理方法等,公司內部規程正在整備中。

・組織安全管理措施

在設置個人資料等處理相關的負責人的同時,完善了泄漏等發生時的報告聯絡體制。

・人員安全管理措施

在就業規則中記載個人資料等恰當處理相關事項的同時,實施定期的研修。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整備了攜帶處理個人資料等的機器、電子媒體等時的規則。此外,還限定了個人資料等保管場所,實施了上鎖、進出限制等措施。

・技術安全管理措施

實施對個人資料等的訪問的控制,限定了可以訪問的員工。另外,導入了防止來自外部的非法訪問行為等的機制。

5.委託方的監督

本飯店在本飯店實施的業務中,將個人資料的處理全部或部分委託給使用目的範圍內。在這種情況下,本飯店選定被認定為妥善處理個人資料的人員,在委託合同中,對安全管理、保密、再委託的條件以及處理個人資料的相關事項進行適當的規定,並實施必要且適當的監督。

6.第三方提供

除以下情況外,本飯店除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允許公開的情況外,未經客戶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 根據法令的情況

(2)為了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需要第三方提供個人數據的情況下,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3)為提高公共衛生或推進兒童健康教育特別需要的,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4)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接受其委託的人需要協助執行法令規定的事務的情況下,通過取得本人的同意,有可能對該事務的執行產生障礙時。

7.共同利用

為了在本飯店集團公司提供綜合性服務,本飯店可能會在使用目的範圍內共同使用從客戶那裡收到的個人資料。

  1. 共同利用者的範圍

本飯店及本飯店集團公司

(2)共同利用的目的

與本政策“3.使用目的”相同

(3)共同使用的個人數據專案

姓名、住址、出生年月日、電話號碼及其他上述(2)共同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的事項

(4)共同使用的個人資料的管理負責人

[・株式會社Gala(東京都涉谷區神宮前6-12-18代表菊川曉)

8.保存期間

本飯店在使用目的所需的範圍內規定您的個人資料等的保存期限,在保存期間經過或達到使用目的後及時清除您的個人資料等。但是,以下所示的情況不在此限。

  1. 必須按照法令的規定保存時

(2)得到您的同意時

9.個人資料的公開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當客戶要求公開個人資料時,本飯店將在確認是客戶的請求後,及時向客戶公開(當該個人資料不存在時,將通知您。)。但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本飯店不承擔公開義務時,不在此限。另外,如果您希望公開個人資料等,需要按照本飯店規定的手續辦理,請聯繫本飯店的諮商窗口。

10.個人資料的更正及停止使用等

  1. 本飯店以個人資料不真實為由,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要求修改其內容的情況,以及超出預先公佈的使用目的範圍的理由,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要求停止使用的情況下,如果有其他諮詢的客人,在確認是客戶的請求的基礎上及時進行必要的調查,並根據其結果進行訂正,並根據其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查,並根據停止使用。另外,根據合理的理由決定不進行訂正或停止使用時,會向客人通知該情況。另外,如果您希望修改或停止使用個人資料等,需要按照本飯店規定的手續,請聯繫本飯店的諮商窗口。
  2. 如果您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我們將在確認您的請求後,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並將您的個人資料等,並通知您。另外,如果您希望刪除個人資料等,需要按照本飯店規定的手續辦理,請聯繫本飯店的諮商窗口。
  3.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法令,本飯店不承擔更正或停止使用等義務時,不適用前2項的規定。

11.隱私政策的變更程序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MyNumber法》等的修訂,本飯店應適當調整客戶資訊處理相關的運用情況,努力持續改進,並根據需要修改本政策。如有變更,我們會通知顧客。但是,在法令上需要您同意的內容變更時,應按照本飯店規定的方法取得您的同意。

住宿條款

第1條(適用範圍等)

  • 本飯店與住宿客人簽訂的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依據本條款的規定,本條款中未規定的事項,依據法令或一般既定的慣例。
  • 本飯店在不違反法令和慣例的範圍內接受特約時,不管前款規定如何,其特約應優先考慮。
  • 關於期間的計算,住宿預定日的前一天為1天前,標準時間為日本時間。
  • 在預定住宿日的第一天,年齡未滿10歲的人,不能在本飯店住宿或停留。

第2條(申請住宿合同)

  • 想要在本飯店申請住宿合同(入住)的人,請向本飯店申請以下事項。
    ・住宿者姓名
    ・住宿日期和預計到達時間
    ・住宿費(原則上根據另表第一的基本住宿費)
    ・其他需要本飯店的事項
  • 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間超過前款第2號的住宿日提出繼續住宿的情況下,本飯店將在申請的時候作為申請了新的住宿合同的東西來處理。
  • 本飯店最大容納人數,包括您的孩子,一組最多可容納6人。未經許可,在住宿合同中同意的人數以上被發現住宿或滯留的情況下,本飯店除可以根據第7條解除住宿合同外,每超過1名該人數,可以向住宿客人索取50000日圓及其徵收的租稅合計金額可以。
  • 住宿的客人請在預訂到達度假村的方法和乘坐飛機來的話請在預訂到達航班和到達時間時告知本飯店。希望預約本公司合作的計程車的顧客也請在預約後聯繫我們。
  • 原則上,在下午3點以後辦理入住手續。另外,是否需要晚餐請在住宿預定日的第一天的7天前向本飯店提出申請。

第3條(住宿合同的成立等)

  • 住宿合同應在本飯店同意前條的申請時成立。但是,當您證明本飯店沒有承諾時,不在此限。
  • 根據前款規定簽訂住宿合同時,請在預約時支付以所有住宿期間的基本住宿費為限度的本飯店規定的申請金(住宿費全額)。
  • 申請金首先用於住宿客人最終應支付的住宿費,發生適用第6條和第18條的規定的情況時,關於違約金按賠償金的順序來支付,如果有餘額,在根據第12條的規定支付費用時返還。
  • 第2項的申請金根據同項的規定在網上預約前不能支付的情況下,住宿合同將失去其效力。根據第6條的規定解除了住宿合同,該解除在住宿預定日的第一天開始8日之前進行的情況下,申請金將全額返還給住宿客人。該解除在住宿預定日的第一天的2日~7日之前進行的情況下,將返還申請金的50%。另外,在住宿預定日的1天前~當天進行的情況下,申請金不會返還給住宿客人。另外,在本項中,將預計到達日的前一天計算為1天前,標準時間為日本時間。

第4條(不需要支付申請金的特約)

  • 不管前條第2款的規定如何,本飯店可能會根據合同成立後不需要支付同項申請金的特約作出回應。
  • 在同意申請住宿合同時,本飯店不要求支付前條第2項的申請金以及未指定該申請金的支付日期時,將按照前款的特約來處理。

第5條(拒絕簽訂住宿合同)

本飯店在以下情況下,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簽訂。

  1. 住宿申請不按照這個條款的時候。
  2. 因客滿導致沒有客房時。
  3. 想要住宿的人,在住宿方面,有可能違反法令的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時。
  4. 想要住宿的人,被認為符合以下條件時。
    (A)關於防止黑社會成員的不正當行為等的法律(1991年法律第77號)第2條第2號規定的黑社會組織(以下稱為“黑社會”。)同條第2條第6號規定的暴力團員(以下簡稱“暴力團員”。)、暴力團準成員或暴力團相關人員及其他反社會勢力
    (B)暴力團或暴力團成員是事業活動的法人或其他團體的負責人時
    (C)法人中的董事中有符合暴力團成員的人員
  5. 想要住宿的人,做出給其他住宿客人帶來顯著困擾的言行時。
  6. 想要住宿的人被明確承認是傳染病者的時候。
  7. 對住宿進行暴力要求行為,或者被要求承擔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8. 因天災、設施故障、其他不得已的事由無法住宿時。

第6條(住宿客人的合同解除權)

  • 住宿客人可以向本飯店申請,解除住宿合同。
  • 除非本飯店同意,否則住宿客人必須在取消住宿合同時支付指定的取消費用。但是,住宿合同的解除比住宿預定日的第一天8日之前進行的情況下,不在此限。
  • 本飯店因住宿客人應歸責的事由解除了住宿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時(根據第3條第2項的規定,本飯店指定申請金的支付日期要求支付的情況,除住宿客人在支付之前解除住宿合同時除外。)根據另表第2所示,接受違約金。但是,如果本飯店符合第4條第1項的特約,則僅限於本飯店告知住宿客人解除住宿合同時支付違約金的義務。本飯店在住宿客人未聯繫而到住宿日當天的20點(如果事先明確了預計到達時間,則該時間經過3小時的時間)仍未到達時,將該住宿合同視為住宿客人解除了。
  • 取消費用免除的特別事由
    1.入住當天,氣象廳發布了名護市相當於3級警戒級別的特別警報命令時
    2.入住當天預定使用的鐵路、飛機因自然災害而免除取消費用(無儲值)的情況
    3.入住日預定使用的高速公路、主要國道封鎖等物理無法到達旅館的情況

第7條(本飯店的合同解除權)

  • 在以下情況下,本飯店可能會解除住宿合同。
  1. 住宿客人在住宿方面,被認定有可能違反法令的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時,或者被認為是同行時。
  2. 住宿客人被認定符合以下Ikaha時。
    (A) 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準成員或暴力團相關人員及其他反社會勢力
    (B) 暴力團或暴力團成員是事業活動的法人或其他團體的負責人時
    (C) 法人中的董事中有符合暴力團成員的人員
  3. 傍晚和夜間產生過度的噪音等,住宿客人做出給其他住宿客人帶來顯著困擾的言行時。
  4. 住宿客人明顯被認定為傳染病人時。
  5. 對住宿進行暴力要求行為,或者被要求承擔超過合理範圍的負擔時。
  6.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無法住宿時。
  7. 在臥室睡覺時,對消防用設備等進行惡作劇,其他本飯店規定的使用規則的禁止事項(僅限於預防火災所需的物品。)不服從的時候。
  8. 「當發現入住或逗留本酒店的人數超過住宿合約中約定的人數時。」
  • 本飯店根據前款規定解除住宿合同時,不收取住宿客人尚未提供的住宿服務等費用。
注意:以下情況下,可以立即強制取消Treeful樹屋的預約。

*轉租你租的房子(或者交給別人)。住宿飯店的人數必須和預約確認的一樣。有時會要求追加客人住宿
※本來可以住6個人,但是擅自追加客人一晚需要55000日圓的費用。未確認的人數在度假村住宿的話,度假地有取消預約的權利。
*帶寵物的客人也可以使用Treeful樹屋,但是嚴禁將寵物帶進客房。
在度假村內的房間裡帶寵物進入會導致設備等破損、弄髒,所以禁止,萬一讓寵物在室內帶寵物的話,需要支付55000日圓的清掃費。
讓寵物在室外的話,現在一只需要15000日元就可以帶進本度假村。
*所有嘉賓都要尊重鄰居的財產和隱私,不要在22:00至08:00之間產生過度的噪音。晚上不允許有噪音的聚會
* 本飯店不承擔在度假村內丟失或忘記個人物品時的責任。

第8條(登記住宿)

  • 住宿客人在住宿日當天,請在本飯店的前台登記以下事項。
  1. 住宿客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地址及職業
  2. 外國人的國籍、護照號碼、入境地及入境日期
  3. 出發日及出發預定時間
  4. 其他需要本飯店的事項

第9條(客房使用時間)

  • 住宿客人可以使用本飯店客房的時間為下午3點至第二天上午11點。但是,連續住宿的情況下,除了到達日和出發日以外,可以全天使用。 但是,住宿客人通過支付3300日圓以及相當於徵收的消費稅金額,可以將使用時間(退房時間)延長到正午。
  • 本飯店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可根據同項規定的時間外客房航班使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收取下列額外費用。相當於房費的金額是基本住宿費的70%。
超過3小時 室費的三分之一
超過6小時 室費的二分之一
超過6小時以上 房間費的全額

第10條(遵守使用規則)

  • 住宿客人在本飯店內,請按照本飯店規定在飯店內公佈的使用規則。

第11條(營業時間)

  • 本飯店主要設施等的營業時間如下,其他設施等的詳細營業時間將通過附帶的小冊子、各處的公告、客房內的服務目錄等進行介紹。
前台、卡夏等服務時間 上午8點至晚上8點
(A) 門限
(B) 前台服務
(C) 交換服務
飲食等(設施)服務時間 上午8點至晚上8點
(A) 早餐
(口)午飯
(C) 晚飯
(二) 其他飲食等
附帶服務設施時間 上午8點至晚上8點
  • 前款的時間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有時會臨時變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會用適當的方法通知您。

第12條(費用的支付)

  • 住宿者應支付的住宿費等明細,根據另表1所示。
  • 前款的住宿費等的支付,根據貨幣或者本飯店認可的旅行支票、住宿券、信用卡等可以代替的方法,在住宿客人出發或本飯店請求的時候,請在前台進行。
  • 本飯店為住宿客人提供客房,在可以使用之後,住宿客人任意不住宿的情況下,也可以收取住宿費。

第13條(本飯店的責任)

  • 本飯店在履行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時,或因不履行而給住宿客人造成損失時,將賠償損失。但是,如果這不是由於本飯店責任的原因,則不在此限。
  • 本飯店為了應對萬一的火災等,加入了旅館賠償責任保險。

第14條(無法提供簽約客房時的處理)

  • 如果不能為住宿客人提供簽約的客房,我們將在得到住宿客人的同意後,儘可能在同一條件下介紹其他住宿設施。
  • 本飯店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無法介紹其他住宿設施時,將相當於違約金的補償費支付給住宿客人,其補償費將作為損害賠償金額。但是,對於客房無法提供的情況,如果沒有應歸咎於本飯店的理由,則不支付補償費。

第15條(委託物等的處理)

  • 住宿客人在前台保管的物品或現金及貴重物品發生丟失、損毀等損失時,除不可抗力外,本飯店還將賠償損失。但是,關於現金及貴重物品,本飯店要求明確其種類及價格時,住宿客人不進行時,本飯店將以10萬日圓為限賠償損失。住宿客人因本飯店故意或過失造成丟失、損毀等損失時,本飯店將賠償損失。但是,對於住宿客人沒有預先說明種類和價格的物品,除了本飯店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飯店以10萬日圓為限賠償損失。

第16條(保管住宿客人的隨身行李或攜帶物品)

  • 如果您的隨身行李在住宿前到達本飯店,則僅在到達前由本飯店了解時負責保管,併在住宿客人在前台辦理入住手續時交給您。
  • 住宿客人退房後,住宿客人的隨身行李或攜帶物品被遺忘在本飯店的情況下,當查明其所有者時,本飯店應與該所有者聯繫,並要求其指示。但是,沒有所有者指示的揚合或者所有者不明的時候,包括發現日在內保管7天,之後送到最近的員警局。
  • 在前兩項的情況下,本飯店對住宿客人的行李或攜帶物品的保管的責任,在第1項的情況下,按照前條第1項的規定,在前款的情況下,按照同條第2項的規定。

第17條(停車的責任)

  • 住宿客人使用本飯店的停車場時,不管車輛鑰匙的委託如何,本飯店都是租用場所的,不承擔車輛的管理責任。但是,在管理停車場時,因本飯店故意或過失造成損失時,將承擔賠償責任。

第18條(住宿客人的責任)

  • 因住宿客人的故意或過失導致本飯店遭受損失時,該住宿客人將向本飯店賠償損失。

第19條(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自帶酒類

將酒精帶到樹Full內的餐廳炭火區的話,每人收取2500日圓。禁止帶入炭火區域的軟飲料。可以自由攜帶飲料進入航空屋。

房間清掃

由於本酒店旨在成為永續經營的度假村,基本規則為入住期間不更換床單和毛巾。如需新的床單或毛巾,請告知工作人員

關於可使用的熱水量

「由於本飯店為永續經營的度假村,因此使用稱為『EcoCute』的熱泵熱水器(利用夜間多餘的電力加熱水的熱水器)來加熱水。住客在24小時內可以使用約450公升的熱水。其運作原理是利用熱泵單元吸取空氣中的熱能來提升水溫,並將熱水保存在儲水槽中。EcoCute被認為是節能熱水器,最大的特點是使用空氣這一種再生能源。」

支付系統

在線上使用信用卡預訂本酒店住宿時,需提前支付基本住宿費用。如果您想在本飯店購買特產的話,館內接受信用卡支付。

關於禁煙、破損、丟失物品

「Treeful Treehouse度假村內所有區域均為禁煙區。請在指定的吸煙區吸煙。房間內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吸煙,包括使用電子煙、氣化器、電子筆、水煙筆等所有電子傳輸設備。如在飯店的房間內、窗台、樓梯或前台入口處發現吸煙的痕跡,住客需支付違約金55,000日元及相應稅費。如因住客故意或過失(包括在度假村內吸煙或不當使用BBQ場地及火爐引發火災等)而對本設施造成損害,該住客須對飯店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

關於住宿者的損害賠償義務和備品等

住宿者在本飯店期間,有義務仔細處理房間、建築物及所有設備和家具。本飯店的房間、建築物及備品發生損壞或破損時,住宿者應立即通知本飯店的工作人員。住客有責任賠償本飯店房間、建築物及備品所受到的損傷或破壞。

本條所指的損害包括修理費、備品等的費用以及重新採購備品時往返商店的計程車實際費用。
本飯店將在住客退房後至下一位住客入住前檢查房間、建築物及所有設施和家具的狀況。如發現本條所述的飯店損害,本飯店將要求住客進行賠償。

當住宿者進入本飯店的房間時,如果發現本飯店的房間、建築物和設備發生損壞或損壞,住宿客人應立即通知本飯店。

免責

本飯店不接受住客的行李或特別配送的包裹。如住客的行李等寄送到本飯店,本飯店對其內容或保管概不負責。

共用廚房使用政策

住客不得在房間內使用氣味強烈的食材進行烹飪。如因住客產生的氣味需要清潔,本酒店將向住客收取最高55,000日元的清潔費用。

停車政策

您可以將車輛停放在度假村的正門前。透過將車輛停放在我們的設施,您(以及您的客人)將自願承擔停車責任。本飯店對您的車輛或個人物品的損壞、事故或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身體不便的客人

本飯店為輪椅使用者提供無障礙的樹屋,讓他們可以享受露台,但並非為住宿設計的樹屋。因此,身體不便的客人僅能在特定場合,當度假村向訪客開放時,才能入住本飯店。這些日期將會在我們的網站和社群媒體上通知。

住宿者的安全政策

為了確保客人的安全,我們的員工不會向任何未經授權的機構透露客人的身份、房間號碼或在場訊息。這包括拍攝、訊息或電話的間接轉發。若有人希望與您聯繫或拜訪,告知他們您的身份和房間號碼是客人的責任。安全攝像頭已在本施設內安裝,並且場地內的任何人都有可能被錄影。

附表一

住宿費等的細目(與第2條第1項及第12條第1項有關)

住宿者應支付的總額 內容
住宿費 基本住宿費(室費(及室費+早餐等飲食費)
追加費用 額外餐飲、旅遊、商品銷售等(不包括①中包含的項目)
消費稅

備注

基本住宿費用依照預訂網站上公布的價格表計算。